中文系学生工作例会制度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11年06月13日 阅读次数:

为适应新的形势,把学生工作做得更细致、更深入,特制定我系学生工作例会制度。

一、成立中文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,设组长一人,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担任。组员:其他系领导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辅导员、秘书。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即是学生工作例会与会人员。

二、例会的召集: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协管学生工作的其他系领导召集。

三、时间: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,每逢单周星期三下午全系例会之后。

四、例会的主要内容:

1、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。

2、汇报交流并小结近两周的学生工作。

3、了解学生动态。

4、听取辅导员、班主任对学生管理工作的建议。

5、决策学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

6、协调工作。

7、安排后一阶段的学生管理工作。

五、例会议事原则: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若议事各持已见,不能达成共识,则以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的意见为准,会议内容除应向学生传达的以外,其他内容不得向学生透露。

六、贯彻落实:会议布置的工作,形成的决策,应认真贯彻落实,不得拖拉,如因拖拉造成工作失误或酿成不良后果,当事人应负其责。